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8-20 20:04系统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皮肤病(含麻风病、性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承担全区皮肤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度,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无下属单位,与上年持平。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设置有门诊办公室、皮肤内科(内设皮肤一科、皮肤二科、皮肤三科性病科)、皮肤外科、医学美容中心(内设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外科)、南湖美容诊所、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真菌病科等25个部门,拥有全区唯一的国家级规范化性病门诊,于2025年2月10日正式晋升成为国家公立三级甲等皮肤病专科医院。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收入总预算14510.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661.23万元,增长4.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3.1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9.51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年中追加中央资金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11280.2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38万元,下降0.39%,与2023年度基本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19万元,增长50.72%,主要原因是银行利息收入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8.8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7万元,下降3.92%。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总支出14182.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864.0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03.29万元,增长18.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8.4万元,增长97.29%,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24年报表填报口径;年中追加在职在编人员社保、追加死亡抚恤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13547.8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卫生材料、职工工资性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等)、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疾病预防控制项目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77.60万元,增长18.11%,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追加中央资金项目;同年,本院正处于创建甲级医院的关键时期,因此对全院医疗业务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升级,并且业务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各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55.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下降2.7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职工退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4.结余分配271.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下降1,780.04万元,下降86.76%。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支出有所增加,本年度结余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46.4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0.06万元,降低76.36%。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预算资金使用完成率提高,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9.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8.29万元,增长12.93%。其中:基本支出850.04万元,项目支出1929.6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1.33万元,支出决算为277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社保。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765.22万元,支出决算为258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资金项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0.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7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工资上调,追加相应财政拨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收回未使用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6%,比上年下降1.8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1.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5%,比上年减少1.6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14个市县麻风病、性病防治、督导、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单位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81万元,平均每辆2.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南宁市外皮防院来我院学习交流。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8.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6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8.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3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全区14个市县麻风病、性病防治、督导、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单位业务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全年共安排项目23个,项目支出10,389.22万元,预算执行率93.10%。其中,本级项目23个,本级项目支出10,389.22万元;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1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776.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3.9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7.61%;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784.1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3.5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03%;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8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8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2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1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8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6%。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个别项目前期准备不够及时、充分,导致项目进度执行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二是持续加快项目工作开展。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自评得分为96.34分,自评等级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2万元,执行数为393.62万元,完成预算的83.39%。资目资金用于全区麻风病、性病防治技术培训、宣传督查指导等防治工作,2024年全年按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督导、培训、药品采购等相关工作,剩余资金结转将在2025年完成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