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2 10:25系统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皮肤病(含麻风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并作为全区皮肤病防治指导中心及性病临床、科研、教学基地,承担着全区麻风病、性病的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处置、疫情信息收集报告、检验评价、健康教育、麻风病的医疗康复等公共卫生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无下属单位,与上年持平。我所(院)设置有社会防治科、皮肤内一科、皮肤内二科、皮肤外科、皮肤美容科、中西医结合科、性病科、康复理疗科、检验科病理科等34个科室,拥有全区唯一的国家级规范化性病门诊。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3638.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36.7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524.81万元,增长22.7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5.2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83.68万元,增长50.13%,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我所(院)麻风病、性病的投入力度,医院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9340.7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50.18万元,增长5.06 %,主要原因是是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医疗业务开展恢复正常,医院的事业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50.7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利息收入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35万元,增长56.6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即政府购买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91.03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0.4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1.57万元,增长282.93%,主要原因是结转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99万元。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3638.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209.9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524.81万元,增长22.7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支出28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0.04万元,增长112.25 %,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本年列入社会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2870.5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卫生材料、职工工资性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等)、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疾病预防控制项目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092.59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公共卫生和其他卫生健康的支出,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增加2066.1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646.6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5.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在编职工人数减少。

4.结余分配 28.2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75.11万元,下降97.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余较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399.9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58.26万元,增长182.25%,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资金363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1.2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35.53万元,增长45.73%。其中:基本支出 849.35万元,项目支出2131.8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5.22万元,支出决算为298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7%,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21.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金等。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289.5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5%,年中追加区直医院医改以奖代补资金4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3.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0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底结余会议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退休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7%,比上年减少1.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所(院)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10万元,平均每辆2.0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3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44.4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5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麻风防治督导等业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1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9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重大疾病预防及卫生监测专项经费”等13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5.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执行率较高,自评的13各项目中,一等10个,二等2个,四等1个,其中四等的项目是年底下达的资金,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9%;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5%;3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2%;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①财政拨款项目执行率较高,基本都能按年初预算执行,自有资金项目受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存在差距,受资金的限制有些项目未能按年初计划开展。如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受资金限制未能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HRP财务成本管理模块——科室成本建设等项目,执行率较低。

②绩效目标设置基本合理,但有些绩效目标未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年初设置指标未能全面细化项目绩效目标,所设指标未能全面概括项目内容。设置绩效目标时,与业务科室充分讨论,合理细化、量化预算绩效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大疾病预防及卫生监测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6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9.5万元,执行数为197.78万元,完成预算的86.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重大疾病预防及卫生监测专项经费预算数229.5万元,全年执行数197.78万元,执行率86.18%,自评等级一等。项目资金用于专用设备、办公设备购置,麻风病防治督导、筛查及随访监测,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疫情监测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民众对麻风病防治的知晓率,提高全区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麻风病防治水平,提高其对辖区内性病机构麻风病诊疗、实验室检测水平、疫情报告质量。受疫情影响,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节约培训资金并由财政于2022年年底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当前实际,充分预测未来可变因素,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避免项目后期实施与计划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