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脉冲激光治疗仪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5-05-26 11:32系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拟对强脉冲激光治疗仪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强脉冲激光治疗仪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YSTL20250519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6.48万元

四、项目内容:采购部分设备维修所需配件,具体名称、数量等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品牌/型号

维修(更换)内容

数量

备注

1

强脉冲激光治疗仪

科医人/M22

更换全新原厂手具(IPL手具)

1

配套维保服务为质保期:12个月或10万次脉冲(以先到者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3.供应商不得有违法、安全事故、泄密事故等不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询价通知书获取

在医院官网获取。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截标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1号楼610招标采购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关于响应文件提交的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必须采用现场提交,提交起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拒收。

七、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

联   系  人:黄工、耿工

联系电话:0771-2273599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强脉冲激光治疗仪维修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时间: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