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皮研字〔2022〕11号 关于完善《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1-28 18:31系统
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卫发〔2021〕10号)要求,所(院)研究制定了《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完成第一阶段性工作,进入第二阶段(深入排查),为确保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工作要求,拟修订完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2022年1月25日
附件: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21〕10号)要求,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决定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赵乐际书记在广西调研考察时提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为推进所(院)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推动所(院)内部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医德医风教育体系,实现全所(院)职工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自查自纠。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所(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纠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责任领导:林忠文;责任科室:党办、院办、人事科、医教科、护理部、监察室、行风办、社防科(排在首位的为牵头科室,下同)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全面部署从严治党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领导:林忠文;责任科室:党办、办公室、人事科、医教科、护理部、监察室、行风办、审计科、社防科〕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根据业务特点,重点针对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责任领导:凌霄;责任科室:行风办,院办、党办、医教科、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社防科、药械科、招标办、总务科、其他各临床医技科室〕
(二)强化权力制约,健全体制机制。
4.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明确所(院)“一把手”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程序等,对照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所(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形成权力明晰、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责任领导:文向荣;责任科室:党办、院办、人事科〕
5.探索制定“权力清单”。紧盯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容易产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关键领域,探索制定相关人员的“权力清单”。探索建立“身边人监督身边人”的广泛监督机制,推动“权力清单”落地见效。〔责任领导:文向荣;责任科室:人事科、监察室、行风办、院办、党办、医教科、护理部、财务科、监察室、社防科、药械科、招标办、总务科、其他各临床医技科室〕
6.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制定完善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岗位、程序、对象、期限、范围等原则要求。特别是容易诱发腐败的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部门岗位负责人,任职达规定年限的要硬性执行轮岗交流。〔责任领导:文向荣;责任科室:人事科、党办、药械科、招标办、财务科、院办、社防科、总务科、监察室、审计科〕
7.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医用物资采购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监督,避免医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报告所掌握的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及其企业参与投标、配送有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限制其不得参与投标及开展配送服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医用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举报和登记制度。〔责任领导:李伟;责任科室:审计科、财务科、人事科、医教科、监察室、药械科、招标办、院办、总务科〕
8.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所(院)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明确公开事项,重点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责任领导:张杰;责任科室:院办、财务科、人事科、医教科、药械科、监察室、宣传科、信息科、招标办、工会〕
(三)强化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线。
9.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把医疗卫生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大力弘扬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勤廉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责任领导:文向荣;责任科室:党办、办公室、宣传科、各支部〕
10.持续筑牢拒腐防线。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肃纪,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筑牢思想防线。〔责任领导:刘艳红;责任科室:监察室、党办、人事科〕
11.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推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改革薪酬制度,激励医疗卫生执业人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责任领导:文向荣;责任单位:党办、人事科、绩效办、行风办、各支部〕
四、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12月)。组织召开动员会,传达2021年11月16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措施和时间步骤,特别是廉洁从医、廉洁执业以及反腐败斗争和纠“四风”等相关要求,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深入排查阶段(2022年1月-2月)。各科室按照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机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上级巡视巡察或督导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以及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行为。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3月-6月)。科室责任人对深入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到位。党办、监察室要组织深入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问题轻微的,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等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按要求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置。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税务等部门处理。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不断总结深入开展纠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坚持教育在先、预警在先、预防在先,健全防堵漏洞,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把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贯穿整个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院)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设立督导组,督促指导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适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项行动在领导班子成员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以及任务清单,将专项行动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严肃责任追究。督导组加强对任务清单的督导检查。对落实任务清单落实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压案不查,对专项行动工作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整改的情况进行严肃责任追究。有收受“红包”等违反廉洁行为的,采取自动交代上缴从宽处理,隐报瞒报经查实的从严处理,存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执法稽查部门处理。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舆情引导,防止不良炒作。要深入挖掘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不断塑造医德高尚、作风廉洁的良好社会形象。
附件:
1.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docx
2.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docx
附件1: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林忠文党委书记
李伟党委副书记、所(院)长
副组长:文向荣党委副书记
凌 霄 副所(院)长
张 杰副所(院)长
刘艳红 纪委书记
成 员:廖桂珍 办公室主任、招标采购办公室主任
马妮娜 党办副主任
谭东红 监察室主任
冯荷月 人事科科长
韦露敏 财务科副科长、绩效办副主任
韦春玲 审计科副科长
李 峥 社防科科长、性病科主任
葛红超 总务科副科长
兰君珠 医教科科长
陈小丽 护理部主任
陈 煜 医保办主任
韦玉梅 感控科、医患沟通办负责人
潘怡伶 行风和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人
唐中书 皮肤内一科主任
林文聪 皮肤内二科主任
徐 进 皮肤外科主任
陈羽建 皮肤美容科主任
余丽梅 药械科副主任
周文军 病理科副主任
周 萌 中西医结合科负责人
陈会茹 中医科主任
王庆武 康复理疗科主任
朱邦勇 检验科主任
凌俊强 医学影像科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 任:凌霄
副主任:廖桂珍、马妮娜、冯荷月、谭东红、韦春玲、潘怡伶
(二)督导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适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组 长:刘艳红
副组长:谭东红、兰君珠、陈小丽、潘怡伶
(三)宣传组。主要负责相关信息公开、宣传报道等工作。
组 长:文向荣
成 员:宣传科成员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实行季例会制度。由组长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例会制。按照工作方案实施步骤和任务清单落实各项工作,负责督促各工作组工作推进,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专项行动工作文件专办制度。专项行动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以“专项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分别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或“所(院)办公室”印章代章。
附件2: | ||||||
自治区皮研所(皮肤病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科室及负责人 | 配合科室 | 完成自查 时间 | 完成整改 时间 |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所(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纠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 | 林忠文 | 党办 马妮娜 | 院办、人事科、医教科、护理部、监察室、行风办、社防科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全面部署从严治党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林忠文 | 党办 马妮娜 | 办公室、人事科、医教科、护理部、监察室、行风办、审计科、社防科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 各科室根据业务特点,重点针对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 行风办 潘怡伶 | 院办、党办、医教科、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社防科、药械科、招标办、总务科、其他各临床医技科室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
4、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 进一步明确所(院)“一把手”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程序等,对照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所长、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形成权力明晰、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 | 文向荣 | 党办 马妮娜 | 院办、人事科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5、探索制定“权力清单”。 | 紧盯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容易产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关键领域,探索制定相关人员的“权力清单”。探索建立“身边人监督身边人”的广泛监督机制,推动“权力清单”落地见效。 | 文向荣 | 人事科 冯荷月 | 行风办、院办、党办、医教科、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社防科、药械科、招标办、总务科、其他各临床医技科室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6、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 | 制定完善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岗位、程序、对象、期限、范围等原则要求。特别是容易诱发腐败的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部门岗位负责人,任职达规定年限的要硬性执行轮岗交流。 | 文向荣 | 人事科 冯荷月 | 党办、药械科、招标办、财务科、院办、社防科、总务科、监察室、审计科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7、健全完善内控机制。 | 严格执行医用物资采购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监督,避免医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报告所掌握的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及其企业参与投标、配送有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限制其不得参与投标及开展配送服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医用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举报和登记制度。 | 李伟 | 审计科 韦春玲 | 财务科、人事科、医教科、监察室、药械科、招标办、院办、总务科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8、强化政务公开制度。 | 严格落实所(院)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明确公开事项,重点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 张杰 | 院办 廖桂珍 | 财务科、人事科、医教科、监察室、宣传科、信息科、招标办、药械科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9、抓实党史学习教育。 | 把医疗卫生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大力弘扬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勤廉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 文向荣 | 党办 马妮娜 | 办公室、宣传科、各支部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10、持续筑牢拒腐防线。 | 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肃纪,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筑牢思想防线。 | 刘艳红 | 监察室 谭东红 | 党办、人事科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11、健全完善考评体系。 | 推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改革薪酬制度,激励医疗卫生执业人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 文向荣 | 党办 马妮娜 | 人事科、绩效办、行风办、各支部 | 2022年2月 | 2022年6月 |
备注:请牵头科室组织好自查工作,于1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06王帅达处)。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及时督促整改效果。